禁止院士参加应酬性活动 让院士为青年科技人才带好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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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9年后,《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》更新。与旧版《院士行为规范》相比,新版《院士行为规范》新增一个“禁止行为”章节。该章节一共5条,包括“禁止以院士名义参加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、学部和学术团体、学术期刊以外活动。禁止参加各类应景性、应酬性活动。禁止参与设置以‘院士’冠名的非学术活动场所。”“禁止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”等新增内容。

  此前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》,提出减少青年科技人才个人科研业务之外的事务性工作,杜绝不必要的应酬活动,保证科研岗位青年科技人才参与非学术事务性活动每周不超过1天、每周80%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科研学术活动。禁止院士参加各类应景性、应酬性活动,是为青年科技人才杜绝不必要的应酬活动带头,也让院士头衔回归荣誉性。

  院士参加各种应酬活动,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,都和院士是最高学术荣誉的身份定位不符。各种应酬活动,不但分散院士的精力,使其不能全身心投入学术研究、教育教学,还滋生各种问题。某些机构或个人可能利用和院士的合影、与院士的交流,进行商业宣传,这涉嫌虚假宣传不说,还影响院士的声誉;院士参与的应酬活动,如与学术有关,则涉嫌利用院士的人脉关系,进行申请人才计划、研究课题、申报科研成果奖项等“运作”,这会影响到学术风气,对青年科技人才如何对待学术研究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。

  当前,我国教育界、科技界正在推进破除“唯帽子”评价改革,规范院士的行为,对于破除“唯帽子”论极为重要。当选院士,对院士本人来说,只是最高学术荣誉,不应借此拥有特殊的学术利益与学术特权。一些活动热衷邀请院士参加,看重的是院士的“学术帽子”,以及“学术资源”,而这两点恰恰是要破除的。院士不能戴着“学术帽子”四处站台,更不能因为拥有院士头衔,就可以左右学术资源的配置。配置学术资源,给谁课题、遴选谁进入人才计划、提名谁为院士候选人,这都应该基于学术原则,而不能讲人情关系。要推进建立学术共同体,实行基于学术本位的学术管理与评价,破除学术利益共同体。

  规范院士行为,专门列出“禁止行为”,给院士行为划出明确的底线,这有利于院士进行自我约束,也有利于学术共同体、社会舆论进行监督。而要从根本上让院士头衔回归学术荣誉,还需要进一步推进院士评审去利益化。

  具体而言,应淡化院士头衔附加的利益,一名学者当选院士后,不能就变为“全能院士”,不但成为重大课题的负责人,还成为重要学术评审的牵头人。如果院士变为“全能院士”,就不可避免在院士评审中为争夺院士头衔而产生“跑要”问题,以及当选院士后机构争相邀请院士参加活动的利益交易。去年9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指出,要以完善制度、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,提高院士遴选质量,更好发挥院士作用,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、学术性。

  我国青年科技人才近年来也花不少时间参加应酬活动,很多应酬活动,想拒绝也拒绝不了,因为在强调人情关系的学术环境中,院士都参加应酬活动,青年科技人才有何理由拒绝参加应酬活动?除非自己不想进步。就此而言,禁止院士参加各类应酬活动,也给青年科技人才杜绝不必要的应酬活动,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,让学术变得简单、纯粹。院士要在以身作则净化学术环境、培养青年科研人才等方面发挥好表率作用。 (作者是知名教育学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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